造價管理課本濃縮知識點:新增無形資產價值的確定
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知識點:新增無形資產價值的確定
1、 無形資產的計價原則:
?、?nbsp;投資者按無形資產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按投入時,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xié)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nbsp;購入的無形資產,按照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③ 企業(yè)自創(chuàng)并依法申請取得的,按開發(fā)過程中的實際支出計價;
?、?nbsp;企業(yè)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發(fā)票帳單所載金額或同類無形資產市場價作價;
⑤ 無形資產計價入帳后,應在其有效使用期內分期攤銷,即企業(yè)為無形資產支出的費用應在無形資產有效期內得到及時補償。
2、 無形資產的計價方法:
?、?nbsp;專利權的計價:分為自制和外購兩類。前者價值包括直接成本和間接成本,后者價值按其所能帶來的超額收益計價;
?、?nbsp;非專利技術的計價:自制的一般不作為資產入帳,自創(chuàng)過程中發(fā)生的費用,按當期費用處理;對于外購非專利技術,應由法定評估機構確認后再估價,其方法往往通過能產生的收益采用收益法估價。
?、?nbsp;商標權計價:一般根據被許可方新增的收益確定;
?、?nbsp;土地使用權計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計價。
3. 其他資產計價:
包括特準儲備物資等,主要以實際入帳價值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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