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復習資料:定金與預付款的區(qū)別
【學員問題】定金與預付款的區(qū)別是什么?
【解答】定金與預付款的區(qū)別:定金與預付款部是在合同履行前一方當事人預先給付對方的一定數額的金錢,都具有預先給付的性質,在合同履行后,都可以抵作價款。但二者有著根本的區(qū)別:
1.定金是合同的擔保方式,主要作用是擔保合同履行;而預付款的主要作用是為對方履行合同提供資金上的幫助,屬于履行的一部分。
2.交付定金的協(xié)議是從合同,而交付預付款的協(xié)議一般為合同內容的一部分。
3.定金只有在交付后才能成立,而交付預付款的協(xié)議只要雙方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
4.定金合同當事人不履行主合同時,適用定金罰則,而預付款交付后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的,不發(fā)生喪失預付款或雙倍返還預付款的效力。
以上內容均根據學員實際工作中遇到的問題整理而成,供參考,如有問題請及時溝通、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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