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考試復習知識點:行政、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一、建設工程行政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行政責任發(fā)生在管理與被管理之間,包括行政處罰和行政處分。
1、行政處罰主要有: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及非法財物、責令停產停業(yè)等。
2、行政處分——(機關內部)國家工作人員(失職尚不構成犯罪)——警告、記過等。
二、建設工程刑事責任的種類及承擔方式
我國《刑法》規(guī)定的刑罰種類:
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驅逐出境;
注意區(qū)分:刑事處罰——拘役、罰金。
行政處罰——行政拘留、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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