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理論與法規(guī)》: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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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
(一)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的特點
所謂項目總承包管理是指業(yè)主將工程建設任務發(fā)包給專門從事項目組織管理的單位,再由它分包給若干設計、施工和材料設備供應單位,并在實施中進行項目管理。
項目總承包管理與項目總承包的不同之處在于:前者不直接進行設計與施工,沒有自己的設計和施工力量,而是將承接的設計與施工任務全部分包出去,他們專心致力于建設工程管理。后者有自己的設計、施工實體,是設計、施工、材料和設備采購的主要力量。
(二)項目總承包管理模式的優(yōu)缺點
1.優(yōu)點:合同管理、組織協(xié)調比較有利,進度控制也有利。
2.缺點:
(1)由于項目總承包管理單位與設計、施工單位是總包與分包關系,后者才是項目實施的基本力量,所以監(jiān)理工程師對分包的確認工作就成了十分關鍵的問題。
(2)項目總承包管理單位自身經濟實力一般比較弱,而承擔的風險相對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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