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建筑布置的形式
。1)托幼建筑和文教建筑。應保證兒童和學生就近入托上學,服務半徑應盡量縮短,但也要和住宅保持一定距離,以防互相干擾,同時應考慮到交通安全問題。
。2)商業(yè)服務建筑。可布置在居民區(qū)中心或沿街集中布置,也可在住宅樓底層設置。對于規(guī)模較大的項目可以集中布置;而較小的項目則分散布置為宜,可使居民順道或就近滿足所需。
(3)附屬建筑項目。這是指鍋爐房、煤氣調壓站、水泵房等公共設施應與住宅隔開布置,以防干擾,但也要有方便的交通聯系。
(4)停車場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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