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是在初始土地登記以后對一宗土地上新確認的土地使用權進行的登記。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可分為以下幾種類型: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等。
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宗地權屬狀況調查時,調查人員在接收土地登記人員轉來的申請文件后,應調查土地使用者名稱、單位性質、通訊地址、聯(lián)系電話、上級主管部門、法定代表人等,調查土地使用權類型,初步核實土地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是否齊全、合法及與實際情況是否一致,F(xiàn)場核實宗地座落的道路名稱、門牌號碼與申請書是否一致,現(xiàn)場核實宗地實際用途與批準用途是否一致。將調查核實結果、有關文件名稱、文號及批準日期等填寫到地籍調查表上。
劃撥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設定登記宗地權屬狀況調查的方法和要求與初始地籍調查時宗地權屬狀況調查一致。
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是指國家以一定年限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作為出資投入改組后的新設企業(yè),該土地使用權由新設企業(yè)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規(guī)關于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規(guī)定轉讓、出租、抵押的行為。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經(jīng)國有資產(chǎn)投資主體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批準,以國家作價出資(入股)方式取得宗地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家作價出資(入股)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有:企業(yè)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土地資產(chǎn)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土地估價備案材料;《土地使用權作價出資(入股)合同》;土地行政主管部門與國有股權持股單位簽訂的委托持股合同;建設用地批準書;房屋所有權證及其它地上附著物權屬證明;其它證明文件。
國有土地租賃,是指土地使用者與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簽訂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賃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為。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經(jīng)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的批準,以國家租賃方式取得宗地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家租賃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有:國有土地租賃批準文件;《國有土地租賃合同》;建設用地批準書;其它證明文件。
國家授權經(jīng)營,是指國家根據(jù)需要,將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作價后授權給經(jīng)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國家控股公司,作為國家授權投資機構的國有獨資公司和集團公司經(jīng)營管理,并發(fā)給經(jīng)營管理授權書的行為。國家授權經(jīng)營國有土地使用權是指經(jīng)國土資源部批準,以國家授權經(jīng)營方式取得宗地一定年期的國有土地使用權。
國家授權經(jīng)營國有土地使用權權屬來源證明材料有:企業(yè)改制方案及批準文件;土地資產(chǎn)處置方案及批準文件;土地估價報告?zhèn)浒覆牧希弧秶型恋厥褂脵嘟?jīng)營管理授權書》;被授權經(jīng)營土地使用權公司土地配置材料;建設用地批準書;其他證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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