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物權
1、物權的概念和特征
物權:是民事主體在法律規(guī)定的范圍內,直接支配特定的物而享受其利益,并排除他人干擾的權利。
特征:
(1)物權是對世權。
在物權關系中,物權的權利人是特定的,義務人是不特定的,即物權權利人以外的其他一切人都是義務人,都負有不得侵犯權利人的權利和不干涉權利人行使權利的義務。
。2)物權是支配權。
物權的權利人可以依照自己的意志實現(xiàn)權利的內容,而無需請求他人為一定的行為。
如設備工程的所有人可以根據(jù)自己的意志使用該設備工程,也可以出租、放棄該工程,不需要請求他人為一定的行為。
。3)物權是絕對權。
物權人可以向任何人主張權利,物權的義務人所負擔的僅是不妨礙物權人行使權利的消極義務,而不需負擔積極義務。
。4)物權的客體是物。
物權是以物為客體的權利。
該特征是物權與人身權、知識產權等支配權、絕對權的重要區(qū)別之一。
2、物權的分類:
根據(jù)物權的權利主體是否為財產的所有人,可將物權分為自物權和他物權,自物權解決的是物歸誰所有的問題,他物權解決的是物的利用的問題。
。1)自物權
1)自物權:又稱所有權,是權利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所有權是最完整的物權,具有以下四種權能:
、僬加,是指對物的實際控制和管領。所有人有權占有財產,但非所有人合法占有財產的情況也屬常見。法律保護合法占有關系,在此情況下所有人不能請求退還。對于非法占有人,則根據(jù)其占有是惡意或善意,確定是否應向所有人或合法占有人退還財產和賠償損失。
、谑褂,是指按照物的性能和用途加以利用,以滿足生產和生活需要。使用權可以與所有權分離。
、凼找,是指利用所有的財產而取得的經濟收人或利益。
、芴幏,是指決定財產法律上的命運,即對財物的處置。
2)所有權的取得:
①原始取得,是指根據(jù)法律的規(guī)定,因一定的法律事實,財產所有權最初的產生或者不以原所有人的所有權和意志為依據(jù),而直接取得所有權。
其主要方式:生產、沒收、收益、添附、無主財產收歸國家所有等。
、诶^受取得,又稱傳來取得,是指所有人基于某種法律事實從原所有人處取得財產的所有權。
其主要方式:買賣、受贈、繼承和其他合法方式等。
3)所有權的消滅:
所有權由于一定法律事實的發(fā)生而消滅,導致財產所有權消滅的法律事實主要有:
①轉讓所有權;
、谒袡嗟膾仐;
、鬯袡嗫腕w的消滅;
、芩袡嘀黧w消滅;
、菟袡啾粡娭葡麥。
(2)他物權
他物權:是指在他人的所有物上設定權利。
分類:根據(jù)設立的目的不同,他物權分為用益物權和擔保物權。
、儆靡嫖餀。它是以支配標的物的使用價值為內容的物權,即對他人所有的物行使使用和收益的權利。
《民法通則》規(guī)定的全民所有制企業(yè)的經營權、國有土地使用權,采礦權等都屬于用益物權。
②擔保物權。它是以支配標的物的價值為內容的物權。具體來講,擔保物權是為了擔保債的履行而在債務人或第三人特定的物或權利上所設定的權利。
如抵押權、質押權和留置權都屬于擔保物權。
3、物權的保護
當權利人的物權受到他人侵犯時,物權人可以通過行使以下權利,來保護自己的物權。
(1)請求確認物權。當物權歸屬不明或就歸屬問題存在爭議時,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物權。請求確認的物權既可以是自物權(所有權),也可以是他物權。
。2)請求排除妨礙。當他人的非法行為妨礙物權人行使物權時,物權人可以直接請求妨礙人排除妨礙,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責令妨礙人排除妨礙。
。3)請求恢復原狀。當他人的行為使物權的標的物遭受損害時,如果還能修復,物權人可以請求侵權人加以修理,使之恢復原狀。此請求權所有人、合法使用人都可行使。
(4)請求返還原物。當物被他人非法占有時,無論是財產的所有人還是合法占有人都可以依照有關規(guī)定直接請求非法占有人返還原物,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責令非法占有人返還原物。
。5)請求賠償損失。當他人的行為給物權人造成經濟損失時,物權人可以直接向侵權人提出請求,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責令侵權人賠償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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