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06-25 11:33 來源于網絡 【大 中 小】【打印】【我要糾錯】
第一、司機接班時,應對制動器、吊鈞、鋼絲繩和安全裝置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性能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第二、操作應按指揮信號進行,對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fā)出都應立即執(zhí)行;
第三、開車前,必須嗚鈴或報警,操作中接近人時,亦應給以斷續(xù)鈴或報警;
第四、當塔機上或其周圍確認無人時,才可以閉合主電源,如電源斷路裝置上加鎖或有標牌時,應由有關人員除掉后才可閉合主電源.
第五、工作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扳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塔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第六、閉合主電源前,應使所有的拉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七、在軌道上露天作業(yè)的塔機,當工作結束時,應將塔機錨定.當風力大于6級時,一般應停止工作,并將塔機錨定.對于門座塔機等在沿海工作的塔機,當風力大于7級時,應停止工作,并將塔機錨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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