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項目經理的任務
項目經理在承擔項目施工管理過程中,應當按照建筑施工企業(yè)與建設單位簽訂的工程承包合同,與本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簽訂項目承包合同,并在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權范圍內,行使的管理權力包括組織項目管理班子;以企業(yè)法定代表人的代表身份處理與所承擔的工程項目有關的外部關系,受托簽署有關合同;指揮工程項目建設的生產經營活動,調配并管理進入工程項目的人力、資金、物資、機械設備等生產要素;選擇施工作業(yè)隊伍;進行合理的經濟分配;企業(yè)法定代表人授予的其他管理權力。
施工企業(yè)項目經理往往是一個施工項目施工方的總組織者、總協調者和總指揮者,項目經理不僅要考慮項目的利益,還應服從企業(yè)的整體利益。
項目經理的任務包括項目的行政管理和項目管理兩個方面。其在項目管理方面的主要任務是三控兩管一協調。即:施工成本控制,施工進度控制,施工質量控制,施工安全管理,工程合同管理,工程信息管理,工程組織與協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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