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市政知識點:匝道路基土石方工程開挖施工規(guī)定
1.可作為路基填料的土方,應分類開挖分類使用。非適用材料應按設計要求或作為棄方處理。
2.土方開挖應自上而下進行,不得亂挖超挖,嚴禁掏底開挖。
3.開挖過程中,應采取措施保證邊坡穩(wěn)定。開挖至邊坡線前,應預留一定寬度,預留的寬度應保證刷坡過程中設計邊坡線外的土層不受到擾動。
4.路基開挖中,基于實際情況,如需修改設計邊坡坡度、截水溝和邊溝的位置及尺寸等時,應及時按規(guī)定報批。邊坡上穩(wěn)定的孤石應保留。
5.開挖至零填、路塹路床部分后,應盡快進行路床施工;如不能及時進行,宜在設計路床頂留至少300mm厚的保護層。
6.應采取臨時排水措施,確保施工作業(yè)面不積水。
7.挖方路基路床頂面終止標高,應考慮因壓實而產(chǎn)生的下沉量,其值通過試驗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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