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債的種類和合同效力的分類
一、債的概念
按照合同約定或法律規(guī)定,在當事人之間產生的特定權利和義務關系。
二、債的內容
債權就是一方當事人享有請求另一方當事人為或者不為一定行為的權利,對方有履行之的義務(債權遠遠不止要求“償還欠款”的含義)。
【注意】債權是相對權(主體、內容、責任三方面),而物權是絕對權。
三、建設工程債的產生
(一)合同之債
合同之債,是債發(fā)生最主要、最普遍的依據(jù);當事人之間因產生了合同法律關系,也就產生了權利義務關系,便設立了債的關系。
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施工合同即是典型案例。
?。ǘ┣謾嘀畟?/p>
侵權,是指公民或法人沒有法律依據(jù)而侵害他人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利的行為。侵權行為一經發(fā)生,即在侵權行為人和被侵權人之間形成債的關系。
《侵權責任法》規(guī)定:
1.擱置物、懸掛物脫落墜落致害: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承擔責任;
2.建筑物、構筑物自因倒塌,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承擔連帶責任,若有其他責任單位,可以追償;若因其他責任人原因倒塌,責任人承擔責任;
3.高空拋物,可能加害人承擔補償責任。
(三)無因管理
管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沒有法律上的特定義務,也沒有受到他人委托,自覺為他人管理事務或提供服務。
(四)不當?shù)美?/p>
沒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據(jù),有損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為。
- 【??贾辈ァ慷壗ㄔ鞄熑f人模考解析直播免費看
- 2026年二級建造師萬人??迹ㄈ号R考最后一戰(zhàn)!
- 關于2026年度河南省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有關問題的通知
- 廣州市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熱點問答
- 江西省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湖南省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關于調整天津市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資格考試繳費時間的溫馨提示
- 廣東省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報考須知
- 河北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 山西省2026年度二級建造師執(zhí)業(yè)資格考試考務工作的通知

掃碼領取二建備考資料進入二建備考群


53:51
62:37
46:34
62:53
50:51
59:19
31: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