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二級建造師水利水電:高空作業(yè)基本要求
(一)高處作業(yè)的標準
1.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和2m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yè),均稱為高處作業(yè)。高處作業(yè)的級別:高度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yè);高度5~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yè);高度15~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yè);高度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yè)。
2.高處作業(yè)的種類分為一般高處作業(yè)和特殊作業(yè)兩種。特殊包括:強風、異溫、雪天、雨天、夜間、帶電、懸空、搶救等。
?。ǘ┌踩雷o措施
1.高處作業(yè)下方或附近有煤氣、煙塵及其他有害氣體,應采取排除或隔離等措施,否則不得施工。
2.高處作業(yè)前,應檢查排架、腳手板、通道、馬道、梯子和防護設施,符合安全要求方可作業(yè)。高處作業(yè)使用的腳手架平臺,應鋪設固定腳手板,臨空邊緣應設高度不低于1.2m的防護欄桿。
3.在壩頂、陡坡、屋頂、懸崖、桿塔、吊橋、腳手架以及其他危險邊沿進行懸空處作業(yè)時,臨空面應搭設安全網(wǎng)或防護欄桿。
4.安全網(wǎng)應隨著建筑物升高而提高,安全網(wǎng)距離工作面的最大高度不超過3m.安全網(wǎng)搭設外側比內側高0.5m,長面拉直拴牢在固定的架子或固定環(huán)上。
5.在帶電體附近進行高處作業(yè)時,距帶電體的最小安全距離,應滿足表2F313063-1的規(guī)定,如遇特殊情況,應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6.在2m以下高度進行工作時,可使用牢固的梯子、高凳或設置臨時小平臺,禁止站在不牢固的物件(如箱子、鐵桶、磚堆等物)上進行工作。
高處作業(yè)時與帶電體的安全距離
| 電壓等級(kV) | 10及以下 | 20~35 | 44 | 60~110 | 154 | 220 | 330 |
| 工器具、安裝構件、接地線等與帶電體的距離(m) | 2.0 | 3.5 | 3.5 | 4.0 | 5.0 | 5.0 | 6.0 |
| 工作人員的活動范圍與帶電體的距離(m) | 1.7 | 2.0 | 2.2 | 2.5 | 3.0 | 4.0 | 5.0 |
| 整體組立桿塔與帶電體的距離(m) | 應大于倒桿距離(自桿塔邊緣到帶電體的最近側為塔高) | ||||||
7.從事高處作業(yè)時,作業(yè)人員應系安全帶。高處作業(yè)的下方,應設置警戒線或隔離防護棚等安全措施。
8.上下腳手架、攀登高層構筑物,應走斜馬道或梯子,不得沿繩、立桿或欄桿攀爬。
9.高處作業(yè)時,不得坐在平臺、孔洞、井口邊緣,不得騎坐在腳手架欄桿、躺在腳手板上或安全網(wǎng)內休息,不得站在欄桿外的探頭板上工作和憑借欄桿起吊物件。
10.特殊高處作業(yè),應有專人監(jiān)護,并有與地面聯(lián)系信號或可靠的通信裝置。
11.在石棉瓦、木板條等輕型或簡易結構上施工及進行修補、拆裝作業(yè)時。應采取可靠的防止滑倒、踩空或因材料折斷而墜落的防護措施。
12.高處作業(yè)周圍的溝道、孔洞井口等,應用固定蓋板蓋牢或設圍欄。
13.遇有六級及以上的大風,禁止從事高處作業(yè)。
14.進行三級、特級、懸空高處作業(yè),應事先制訂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施工前,應向所有施工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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