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jiān)理工程師案例分析復習要點:人員遣返費
【提問】合同終止時,設備遷移,人員遣返的補償費的計算依據(jù)是什么?在書上什么位置?謝謝您!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因業(yè)主的原因導致合同終止,所以業(yè)主應當賠償施工單位的損失。
設備遷移、人員遣返的費用均已包含在施工合同價中,這些費用將隨進度款逐步返還給施工單位,所以業(yè)主只賠償還沒有完工的產(chǎn)值中包含的設備遷移、人員遣返的費用。
詳見教材《建設工程投資控制》第二章第三節(jié)《建筑工程安裝費用的構成》。
【追問】人員遣返費用是不是應該加上50萬元的材料費啊,這也是合同價內的啊,老師你說對嗎?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1、這個50萬元是施工單位購買的,還沒有用于工程中,沒有包含在施工單位已得的工程款中。
2、人員遣返費用8萬元,在施工單位已得的工程款中(70+80+120)已包含了(70+80+120)÷560×8=3.86(萬元),所以應該扣除3.86萬元,只付4.14萬元。
【追問】這個50萬元是施工單位購買的,還沒有用于工程中,沒有包含在施工單位已得的工程款中。但是最終這錢還是到了施工單位的賬戶,也應該是合同價組成的一部分這是對的吧,所以我因為這人員遣返費用應該把這50萬元算上是合理的。
?。?0+80+120+50)÷560×8=4.57(萬元),所以應該扣除4.57萬元,只付3.43萬元這樣對嗎?
【回答】您的問題答復如下:
要區(qū)分工程款和材料款。
50萬是補償給施工單位的材料款,不是工程款。
所以,人員遣返費用不應該把這50萬元算上。
★問題所屬科目: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監(jiān)理案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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