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監(jiān)理工程師建設工程合同管理:保證種類
(1)一般保證
①首先由債務人清償債務,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才由保證人代為清償;
②如何判斷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經(jīng)審判仲裁,并強制執(zhí)行仍無法履行債務時。
(2)連帶責任保證
①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采用;
②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quán)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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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般保證
①首先由債務人清償債務,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才由保證人代為清償;
②如何判斷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經(jīng)審判仲裁,并強制執(zhí)行仍無法履行債務時。
(2)連帶責任保證
①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時采用;
②保證人與債務人承擔連帶責任,債權(quán)人可以直接要求保證人償還。